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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出處: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官網
https://www.ahiqo.ntpc.gov.tw/cht/index.php?code=list&flag=detail&ids=23&article_id=2789
各位毛家長們請注意,
2019年6月起,
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已開始於新北市各公園、廣場進行主動稽查,
特定寵物,包含"犬"&"貓",
自105年動物保護法增修,
106年10月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修訂,
現在已經過了宣導期,
也就是說,"只要查到就直接開罰了!"。
請不要和自已的荷包開玩笑,
1. 未辦理寵物晶片登記 - 罰鍰 三千 ~ 一萬五千元!
2. 未絕育 - 罰鍰 五萬 ~ 二十五萬元!
3. 未注射狂犬病疫苗(每年) - 罰鍰 三萬 ~ 十五萬元!
棉花糖提醒您,請再檢視一次,
以上三項您都完成了嗎?
尤其是狂犬病疫苗,規定是每年都要注射的~
常常都會以為有帶去打疫苗了,
請檢查您的小牌子上的年份是不是今年的喲~
以下為原文
公園廣場稽查大執法,犬貓飼主請注意!
發佈日期:108-06-24 點閱率:248
動保處已在中和四號公園、永和綠寶石寵物公園、板橋浮洲橋寵物公園進行查核寵物登記、絕育及打狂犬病疫苗,共查核23犬隻,其中一位飼主表示剛從南部認養1犬不知有無晶片,經動保處人員掃描後並無晶片,已請飼主儘速為自家毛寶貝完成寵物登記,寵物植入晶片好處多,除可為毛寶貝建立身分證明,萬一遺失尋回機率也高,可攜帶身分證及毛寶貝,至本市280家寵物登記站辦理登記,以符合動物保護法規範,若查獲未辦理寵物登記者,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。
動物保護法自105年增修後,明定自家犬貓完成絕育是飼主責任,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106年度10月修訂後,也將貓咪列入管理,飼主依法有責任替犬貓完成絕育或申報免絕育,絕育寵物有許多好處可以預防犬貓年老後時常見的生殖器官疾病;飼主應每年主動帶家中犬貓到動物醫院施打狂犬病疫苗,家中飼養犬、貓於三至六月齡時應注射第一劑狂犬病疫苗,以後每年定期補強注射,即可免於罹患狂犬病的風險,未依規定施打狂犬病疫苗者,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及第45條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。
動保處表示,為減少因飼主任意棄養造成街犬貓族群繁殖來源,動保處將在本市各公園廣場進行稽查並加強宣導飼主責任,稽查時發現多數犬隻已完成寵物登記及狂犬病疫苗注射,可見這幾年積極宣導已有成效。另為了提供偏鄉民眾便利,加強偏鄉防疫工作,每年皆安排偏鄉狂犬病疫苗及晶片登記巡迴活動,相關資訊皆可在新北市動保處網站查詢。
資料詳洽:
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秘書室林主任 電話:2959-6353分機267 手機0935-521626

中和四號公園

稽查人員掃描晶片

永和綠寶石寵物公園掃描晶片

永和綠寶石寵物公園請飼主填寫資料
板橋浮洲橋寵物公園掃描晶片
新北市動保處官網
https://www.ahiqo.ntpc.gov.tw/cht/index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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